查阅单位 | |
查阅人 | |
被查阅 学生信息 | 学院 | | 专业 | |
姓名 | | 学号 | |
预计查阅时间与归还时间 | 年月日至年月日 |
实际查阅时间与归还时间 | 年月日至年月日 |
查阅档案原因 | |
查阅单位意见 | 签字: 年 月 日 |
学生处意见 | 签字: 年 月 日 |
档案管理老师确认 | 签字 | | 查阅人确认 | |
注意事项:
凡查阅学生档案,相关手续必须由学生负责辅导员亲自经手办理。凡未办理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档案查阅审批表》审批手续或手续不符的,不准查阅;
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,如确认因特殊需要必须外借时,要说明理由,经过档案管理部门(学生处)批准,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。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,用毕及时送还。借出档案后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,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;
借用、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,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,必须请示学生档案主管部门(学生处)审查批准后,才能复制(拍摄);
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,严禁涂改、圈划、抽取、撤换档案材料,阅档时严禁吸烟。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公布档案内容,违者应视情节轻重,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属于假公济私者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。